一、签证政策
1.签证类型:长期与短期签证均签发单次签证(不签发两次·多次签证)
短期签证
原则上不予签发旅游观光(含医疗观光)亲友访问等非紧急必要的短期签证 。
以下签证例外:
① 外交(A-1)、公务(A-2),
② 投资、技术提供等必要的企业活动(包括重要的事业目的)
③ 换班船员(C-3-11)
④ 临时采访(C-1)、短期就业(C-4)
⑤ 韩国公民家属(外籍配偶、子女、本人或配偶父母)
※ 邀请本人或配偶父母时:仅限照顾本人或配偶怀孕、生子及照看本人未满7周岁子女
⑥ 在韩国长期居住的外国人家属(配偶、未成年子女)
※ 但根据相关政策,技术研修(D-3)、季节劳务(E-8)、非专门就业(E-9)、船员就业(E-10)、其他(G-1)、观光就业(H-1)资格者邀请家属受限
⑦ 人道主义事由得到认可等情况下,予以受理。
长期签证 : 照常申请。
2.所需材料:相应资格所需材料、隔离同意书(附件,免除隔离者除外)
※不再提交《健康申报表》
3.免签证费条件:因疫情暂时中止效力的签证(C-3多次签证)持有人在签证到期前申请同类型签证时,每次申请均可免除签证费用(签证中心代办费正常收取)
4.实行日:2021.4.19.(星期一)至另行通知时
二.入境政策